2017年1月14日下午,央行發布新規定,從2017年4月17日開始,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客戶備付金,今后將統一交存至指定賬戶,由央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而且這部分存款將不計算利息!
雖然消息只有短短幾行,但信息量貌似有點大。
首先,客戶備付金是什么呢?
央媽說,客戶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代付貨幣資金。舉個例子——喜歡買買買的你,在網店下單支付之后,你賬戶里的錢就轉到了支付機構;等你確認收貨之后,支付機構才將錢轉給商家。這部分沉淀在支付機構的資金,就是備付金(嗯,余額寶里的錢不算)。據估算,到2016年底,全國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超過5000億元。
第二,央行為什么要監管客戶備付金?
1、央行認為,客戶備付金是非銀行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所以由支付機構保管和支配自然也是不合理。如第一點所講,5000億元!這么一大筆備付金歸誰所有?在之前,備付金不是以你的名義存入銀行的,而是以支付機構名義存放在銀行。平時怎么使用和調撥,事實上全由支付機構說了算。
2、同時,許多支付機構通過擴大客戶備付金規模賺取利息收入,偏離了提供支付服務的主業,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務市場的無序和混亂,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也違背了人民銀行許可其開展業務的初衷。還是如第一點所講,因為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會產生時間差,而這小小的時間差會形成巨大的資金沉淀,這部分資金在銀行賬戶里產生的利息收入,就占到支付機構總收入的11%!
3、更重要的是,央行這么做,是考慮到你錢財的安全性。客戶備付金的規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風險隱患。萬一支付機構有錢任性,攜款潛逃或者亂花你的錢可咋辦?
央行接管備付金第三方支付機構11%的收入沒了
按照要求,最終支付機構應將全部客戶備付金交存至集中存管賬戶,目前支付機構交存“客戶備付金”暫時執行以下比例:
網絡支付業務: 12%(A類)、14%(B類)、16%(C類)、 18% (D類)、20%(E類);
銀行卡收單業務:10%(A類)、12%(B類)、14%(C類)、 16% (D類)、18%(E類);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16%(A類)、18%(B類)、20%(C類)、 22% (D類)、24%(E類)。
但目前設置了緩沖期,也就是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各支付機構首次交存的具體比例根據業務類型和分類評級結果綜合確定,交存金額根據上一季度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計算。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
我們在網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支付的貨款,在收到貨并且做出確認之前,一直會存放在支付機構的賬戶上,這筆錢就是我們所說的“客戶備付金”。因為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會產生時間差,而這小小的時間差會形成巨大的資金沉淀,這部分資金在銀行賬戶里產生的利息收入,就占到支付機構總收入的11%。
支付寶微信遭大利空!銀行笑了!
對于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眾多“非銀行支付機構”來說,這是一個比較大的利空。據央視報道,如果所有“客戶備付金”最終都采取這種處理方式,支付機構將損失11%的收入!
“客戶備付金”。這筆錢的歸屬其實有點模糊,可以說是買家的,也可以說是賣家的,但肯定不是支付機構的。正是存在這種模糊性,最終的受益者就成了支付機構。
他們可以享受這幾天的活期利息。如果備付金常年存在一個比較穩定的余額,則支付機構甚至可以把它變成銀行定期存款,或者購買理財產品,甚至挪用去投資,獲得超額收益。當然,如果投資失敗,則給客戶帶來風險。
據央行統計,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超過4600億元。由于沒有統一規定,支付機構往往分散開立賬戶,有的甚至有70多個賬戶,給監管帶來困難。
根據估算,2016年中國網購的總成交量達到了21萬億,其中七成多是商家之間的交易(B2B),將近三成是消費者網購(B2C)。如果每筆交易給支付機構帶來的資金沉淀期是7天,那么即便按照活期利息推算(0.35%),客戶備付金每年產生的額外收益也達到了14億元,這些錢都被支付機構裝進了口袋。
據公開報道,仍未上市的螞蟻金服的估值達到了750億美元,或者5200億人民幣,超過了招商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估值之所以這么高,不僅僅是用戶基數大,還因為支付寶具有類銀行的功能。
央行最近一兩年來,一直在抑制“非銀支付機構”的類銀行功能,其目標是把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壓縮為交易的通道,而不能吸納存款、放貸、沉淀資金。這次新舉措以防范風險為名,固然有其必要性,但顯然是執行央行一貫的思路。這對于支付寶們的估值來說,是一個較大的利空。
雖然微信也遭遇了同樣的利空,但支付本來就是微信從支付寶手里搶來的生意,而且微信官方剛剛推出小程序,有利于打通線下線上交易,對于提高微信支付的使用率將產生巨大作用。
相比之下,支付寶(螞蟻金服)遭遇到利空是雙重的,一方面受到微信小程序的挑戰,另外一方面受到央行此次“備付金新政”的打壓。
在“非銀支付機構”為11%的收入不翼而飛而“失聲痛哭”的時候,傳統商業銀行面露微笑,央媽的照顧讓他們感到了“父愛”的溫暖:
商業銀行為支付機構交存的客戶備付金不計入一般存款,不納入存款準備金交存基數,暫不支付利息。
于是,剛剛提到的每年不少于14個億的利益,就悄然流入了銀行的腰包。
微信支付寶網易緊急回應表態:堅決擁護
央行新規發布后,支付寶、財付通(涵蓋微信支付、QQ錢包等業務)、網易寶三大平臺分別作出了回應,積極表達了對新政的支持態度:
支付寶方面表示,以第三方支付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是在央行及各級監管部門的關注和支持中蓬勃發展起來的,在這個前提下,第三方支付經過了十幾年的發展,風險可控,日趨成熟,對服務小微企業和大眾消費者,對服務實體經濟促進普惠金融,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支付寶方面表示,支付寶堅決擁護本次央行的新規定,這一政策的出臺,有利于行業長期、健康、可持續的發展。一個健康發展的行業需要各方的關注和支持,更需要監管。
騰訊旗下在線支付平臺財付通(旗下支付業務涵蓋微信支付、QQ錢包等)方面表示,《通知》中要求的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方案,是人民銀行在經過充分市場調研的基礎上,出于保護支付機構用戶資金安全、維護支付體系穩定運轉、對廣大人民群眾資金安全負責采取的舉措。財付通將積極配合、主動落實本次央行發布的新規。
網易寶:堅決擁護本次央行的新規定,將堅持以提高支付技術、優化支付服務為宗旨,為中小微用戶提供更加快捷、便民的支付服務。這樣制度的出臺有利于整個支付行業長期、健康、可持續的發展。
新規下的第三方支付還能活得好嗎?
很明顯,央行新規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最大的影響是,它們的的創收方式今后將更依賴非息收入。但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實施的交存比例對支付機構的日常經營影響不大,也不會影響支付市場平穩發展。
實際上,對于經營狀況良好、規模較大的支付機構來說,利息只占機構總收入較小的一部分,利息減少帶來的沖擊力不大。而對于經營狀況不佳、規模較小的支付機構,利息收入則占據整個機構大部分現金流,新規執行后,機構受影響就會較大。這類機構需要加快業務轉型,適應新規。
來自專家的觀點認為:如果你原來是靠挪用備付金來吃利差的,挪用備付金來維持生存的,這種行為本來就應該反對跟打擊的。利用央行給出的這一段時間,要加快轉型,回歸主業,發展壯大才是現在要做的事。
對于銀行來說,支付機構原本存在銀行賬戶的資金,20%交到央行之后,央行將從存款準備金繳存基數中扣除,理論上說,銀行存款會稍微減少,但是以目前的備付金規模,還不足以對銀行存款造成影響。
當然,這些都是央媽與商業銀行、支付機構之間的事兒,我們可以不管。我們關心的是最后一點。
這政策會讓咱以后多出錢嗎?
既然第三方支付機構11%的收入就這么沒了。那以后會不會向我們收一些支付的服務費什么的?專家又說了:因為整個支付行業應該說,競爭也比較激烈,現在你看中國銀聯跟商業銀行也不斷切入,如果誰敢收費,消費者可以走。現在其實有一些大的支付已經慢慢回歸到銀行了,比如支付寶也收費了,微信提現也收費了,因為消費者選擇還是比較多的,這個不用太害怕。
總之,有央行親自出面,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的備付金被挪用了。